扣除分包款应取得备注栏注明项目地点与名称的增值税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适用差额征税的总包方,扣除分包款应取得分包方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
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若未规范备注,可能不得作为差额扣除凭证,导致多缴税。建议建立分包发票台账,开票时即核对备注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