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外包按经纪代理服务,以不含代收代付工资社保的余额为销售额,简易计税 5%。
| 税目 |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
|---|---|
| 税率 / 征收率 | 5% 差额(经纪代理) |
| 计税方法 | 差额征税 |
| 所属分类 | 劳务不动产 |
人力资源外包按经纪代理服务,以不含代收代付工资社保的余额为销售额,简易计税 5%。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一般纳税人可选一般计税 6%(差额后)或简易计税 5%(差额后)。
人力资源外包与劳务派遣税目不同:外包按「经纪代理服务」,派遣按「劳务派遣服务」,开票编码不得混用。代发的工资社保部分不得开专票,余额部分可开。